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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大党字[2001]68号(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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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思想政治工作运行机制。党委宣传部是全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管部门,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由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党委其他部门和行政职能部门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自己的职责范围并落实到各层次管理工作中去;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全面负责所属单位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的建设,定期开展专题调研、理论探索,及时交流总结经验,全面加强对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民主党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支持他们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开展有利于师生身心健康、有利于大学生全面发展的活动,努力开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

     

     

    主题词: 思想政治工作    意见

    抄送: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校直属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01 年11 月12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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