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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大党办字[2001]27号(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大学“十五”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    时间:2016-02-19 14:39:07    浏览:


    18、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要求,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宣传思想文化教育队伍。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青岛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宣传报导和新闻出版工作的意见》和《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重点搞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宣传(含网络宣传)干部队伍、新闻工作队伍、社科理论队伍、政治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十五”期间干部培训计划,规划好这五支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广大宣传思想文化教育工作者要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政治,抓落实,以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工作作风,以强烈的创新精神和高度的事业心,完成所担负的精神文明建设任务。

    19、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检查考评机制、表彰激励机制等,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对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五、加强和改善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20、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德治国方略的高度进一步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布局统筹考虑,坚持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起规划部署、一起检查落实、一起考核奖惩。

    21、健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党政领导亲自抓、党政工团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学校成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由党委和行政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副主任,负责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经费的落实,督促、检查、考核各部门、各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承担日常工作。

    22、发挥党员干部和校部机关的表率作用。党员干部和校部机关要做精神文明建设的表率,巩固“三讲”教育成果,努力实践“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工作和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创文明机关”、“做师生满意的职员”等活动,带头倡导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风尚,以良好的作风带动校风建设。

     

     

     

    主题词:制度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  规划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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