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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教育电视台青岛大学记者站工作暂行规定(2007年6月6日)

    作者:  来源:  编辑:    时间:2016-02-19 14:53:46    浏览:


    山东教育电视台青岛大学记者站工作暂行规定

    一、记者站工作性质

    山东教育电视台青岛大学记者站(以下简称“记者站”)由山东教育电视台和青岛大学共同建立,是以宣传青岛大学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育人工作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主要业务内容的电视新闻采编单位。

    二、记者站管理体制

    1、由山东教育电视台在青岛大学新闻中心挂“山东教育电视台青岛大学记者站”站牌。

    2、山东教育电视台负责对记者站进行业务指导,对记者站记者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召开工作会议,交流、总结和部署新闻宣传工作。

    3、记者站站长和记者由青岛大学党委宣传部(青岛大学新闻中心)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关同志兼职担任,名单由党委宣传部提出、山东教育电视台行文聘任并颁发记者证。记者凭记者证在校内采访。

    4、记者站由青岛大学党委宣传部(青岛大学新闻中心)主管。

    三、记者站工作任务

    1、根据山东教育电视台的报道计划,负责青岛大学的新闻报道工作;及时提供青岛大学教育新闻,包括工作动态、工作经验、热点关注和先模人物、典型经验、专题新闻等;不漏发重大新闻。

    2、协助山东教育电视台开展相应的采编工作和专项活动;每月至少向山东教育电视台报送4条以上新闻。

    四、记者站工作要求

    1、按照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要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提高新闻报道的时效性。

    2、记者站工作人员自觉遵守相关新闻报道纪律,自觉维护山东教育电视台形象;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对采编稿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不断提高采编水平和新闻报道质量。

    3、报送新闻的规范要求:

    (1)磁带采用BETACAM或者DVCPRO格式,在带盒上按顺序表明新闻标题。

    (2)文字稿一律打印,注明导语、解说部分,被采访者身份、姓名,被采访者的谈话内容和来稿单位、记者姓名、采制时间。

    (3)图像素材应根据文字稿件进行粗编,不上字幕或其他标识,新闻专题片也可提供成片。

    (4)音频同期声录制在二声道,采访者声音录制在一声道。

    五、记者站工作考核与奖惩

    由山东教育电视台对记者站全年新闻报道工作进行考评。青岛大学记者站及其工作人员可参评山东教育电视台先进记者站、先进记者站站长、优秀新闻工作者,由山东教育电视台给予表彰。记者站工作人员及制作播发的新闻可参评“青岛大学新闻奖”(优秀新闻作品奖、优秀组织奖)。若未能完成全年新闻报道任务,山东教育电视台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连续完不成报道任务,记者站予以撤销。

    山东教育电视台

    青 岛 大 学

    200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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