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文件
青大党字[2006]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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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 青岛大学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
(2006年6月2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认真贯彻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现就加强和改进我校师德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德育工作状况和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我们要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高等学校肩负着培养人才的重任,是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高校教师是青年大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需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高等学校各门课程都具有育人功能,所有教师都负有育人职责。广大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率先垂范、言传身教,以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格给大学生以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师德建设是高校师资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长期以来,我校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学生和社会的尊重。同时也必须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和开放环境下,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的挑战,对教师素质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学校的师德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方面和薄弱环节,个别教师仍存在着职业信念动摇、职业情感淡漠、职业行为失范等现象,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成长。因此,教师队伍的道德水平和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师德建设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工作制度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我们必须以师德建设作为突破口,推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我校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要求,以爱岗爱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明确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造就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贡献。
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1.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牢固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接触实际,了解国情。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严格教育教学纪律。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2.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要不断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使广大教师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广大教师要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把本职工作、个人理想与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
3.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要通过建设,使广大教师模范地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自觉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进教育创新,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大力提倡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团结合作、协力攻关、共同进步的团队精神,努力发扬优良的学术风气。坚持科学精神,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潜心钻研,实事求是,严谨笃学,成为热爱学习、终身学习和锐意创新的楷模。
4.增强教师的主人翁意识。要强化教师的“知校、爱校、兴校、强校”教育培训和舆论引导,增强广大教师关心学校发展、心系学校前途命运、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主人翁精神。
5.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查处教师讥讽、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的行为,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惩处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
6.积极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创新。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和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讲究实际效果,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
三、加强师德建设的主要措施
1.加强师德教育引导。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各院系要加强教师岗位培训,组织教师尤其是新上岗的教师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对教师的基本要求,熟悉学校情况和相关政策。发挥院、系、教研室和党支部在师德教育中的作用,加强教书育人意识的培养。全校教师、管理干部、后勤服务人员都要牢固树立育人意识,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
2.加强师德制度建设。建立师德建设工作评估制度,构建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体系,不断推进师德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使师德建设工作实现科学化、制度化。按照《青岛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暂行办法》青大党办字[2003]22号)的要求,坚持和完善两年一次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标兵评选表彰制度。
3.加强师德舆论宣传。以每年庆祝教师节为契机,集中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利用校内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师德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现师德典型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
4.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师德规范。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学术活动,引导教师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研究制定突出我校特点、突出教师教书育人的《青岛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促进师德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实现科学化、制度化。
5.完善师德激励、考核机制。学校相关部门以及各教学单位,要将师德建设落实到师资管理的全过程中,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对教师的考核要突出教书育人的实际业绩。对于在教学科研中公开散布违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言论或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对违背学术道德、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对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关规定、出现有失教师身份行为并在学生中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在评优奖励等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进一步加强对师德建设工作的领导
要把师德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学校工作全局的大事,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学校成立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学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师德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各学院、校直属教学部要成立相应的师德建设工作小组,加强对本单位师德建设工作的领导,完善师德建设规章制度,抓好学校师德建设意见的组织落实,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积极配合和推进全校的师德建设工作。
〔此件发至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校党政各部门,校直各党委(党总支),校直属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主题词:师德建设 意见
报: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校长助理。
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