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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全市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五进”活动的安排意见

    作者:  来源:  编辑:    时间:2016-02-19 14:48:35    浏览:


    青岛市普法办公室文件

    青普法办[2006]3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教育

    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五进”活动的安排意见

    各区、市普法办公室,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单位普法办公室: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根据全国、省普法办的工作安排,今年在全市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深入推进法制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以下简称“五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机关干部、社区居民、农民群众、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为宣传教育对象,以宪法和基本法律制度、青岛市地方性法规为主要内容,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教育、引导和保障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区,为青岛市成功举办奥运会水上项目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一学三讲”的主要内容

    (一)对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重点宣讲的法律法规:《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劳动法》、《土地管理法》和青岛市地方性法律法规等。

    (二)对农村干部、农民重点宣讲的法律法规:《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劳动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土地承包流转条例》等。

    (三)对社区居民重点宣讲的法律法规:《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继承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收养法》和《信访条例》、《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迎奥运法律法规等。

    (四)对青少年重点宣讲的法律法规:《宪法》、《刑法》、《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禁毒方面的法律法规等。

    (五)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重点宣讲的法律法规:《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劳动法》、《企业法》、《合同法》、《公司法》、《安全生产法》、《环境资源保护法》、《水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WTO规则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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