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不断强化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岛市普法办公室通知要求,学校定于近期组织全校科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10日前,由各单位根据各自情况妥善安排。
考试内容以《青岛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为主要依据,突出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宪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合同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基本法律常识。
各学院、校党政各部门、校直属各单位、各群众团体科级以上干部。
考试由市普法办公室统一命题。试卷电子版(附件1)随通知下发,请各单位使用A4纸自行印刷并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自行确定,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阅卷方式:试题答案将于12月10日通过网上办公发送到各单位。由各单位自行阅卷,并将答卷、分数汇总表(附件2)和考试组织情况于12月15日前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办公楼341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