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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综治办:关于在全校开展“安全月”活动的通知(2007年5月24日)

    作者:  来源:  编辑:    时间:2016-02-19 14:48:35    浏览:


    关于在全校开展“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校党政各部门,校直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安全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综治委研究,决定6月份在全校开展“安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加强学校管理,保证师生安全”的主题,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预防长效机制,在全校大力营造“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氛围,维护校园的持久平安、文明和谐,为建设和谐大学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30日

    三、活动主题

    加强学校管理,保证师生安全。

    四、组织机构

    成立青岛大学“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月”活动的组织实施(组成人员见附件1)。

    五、主要内容、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

    本次“安全月”活动,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和演练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措施,强化管理,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

    (一)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各类应急处置预案

    结合本学院、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健全组织,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和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各项规定要求和处置预案精神传达到本单位全体人员,做到人人熟知预案,人人严格遵守。

    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间:6月15日前

    (二)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利用宣传栏、宣传展板等形式广泛开展以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防盗、防火、防诈骗以及防意外伤害等为内容的图片展、案例分析等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保卫处、各学院

    完成时间:6月上、中旬

    2、校报和“青大之声”广播台对主要活动内容进行宣传报道。

    责任单位:宣传部、报社

    完成时间:6月25日前

    (三)开展安全知识进公寓、进社团、进班级活动

    1、学生宿舍区内安全知识宣传。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保卫处

    完成时间:6月16日前

    2、各学生社团围绕“安全月”主题,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团委

    完成时间:6月20日前

    3、各班级举办安全主题班会,开展“安全知识进班级”活动。

    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完成时间:6月25日前

    (四)进行消防培训、消防演练

    1、举办消防知识专题讲座。为使广大师生员工掌握消防知识,培养消防意识,建立消防梯队,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提高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能力,印发消防知识专册,举办消防知识专题讲座。

    责任单位:保卫处

    完成时间:6月20日前

    2、组织演练消防应急预案。邀请消防专业人员,组织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治保会成员、消防重点单位有关人员和部分学生进行消防应急预案演练。

    责任单位:保卫处

    完成时间:6月20日前

    3、组织消防重点单位负责人参观市消防博物馆。

    责任单位:保卫处

    完成时间:6月25日前

    (五)举办安全教育法律咨询和法律知识讲座

    1、邀请市、区司法机关或法学院有关法律专家,举办法律咨询活动,与学生开展面对面交流,提供现场安全教育法律咨询。

    责任单位:各学院

    完成时间:6月25日前

    2、邀请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侧重于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应聘、打工、上网安全等。

    责任单位:保卫处、各学院

    完成时间:6月20日前

    (六)对毕业生进行离校安全教育

    开展毕业生离校安全教育,为全体毕业生再上一次安全教育课。针对毕业生在择业和就业中出现的问题和疑惑进行解答。倡导毕业生文明离校。

    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完成时间:6月20日前

    (七)开展“国际禁毒日”宣传教育活动

    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禁毒意识、法律意识,进一步认识毒品的危害,拒绝毒品,远离毒品。

    责任单位:保卫处、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间:6月下旬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责任单位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责任人)为“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责任人),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落实本活动方案提出的各项活动内容。

    2、突出重点,灵活多样,务求实效。各学院举办各种宣传教育和演练活动,要力争做到内容丰富、寓教于乐。要增强活动的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实效性,增强广大师生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安全月”活动期间,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青岛大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组织预案演练。进行演练时,各相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进行组织指挥。

    4、“安全月”活动期间学校将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拟安排在6月下旬。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情况安排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安全月”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安全月”期间的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举办各种活动的有关数字要详实。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请于6月28日前报校“安全月”活动办公室。联系电话:85953628。电子信箱:qdbwc@qdu.edu.cn

    附:1.青岛大学“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

    2.青岛大学“安全月”活动口号

    3.青岛大学“安全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青岛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5月24日

    附件1

    青岛大学“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谢德新

    副组长:赵先星 张铁柱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立军 王焕良 刘德英 杜方波 吴世珍

    陈红军 国世忠 周晓莉 姜振家 管永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马立军

    成 员:石连三 刘玉才 郭 梅 李 杰

    刘宗国

    附件2

    青岛大学“安全月”活动口号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4、完善安全监督机制,健全安全规章制度

    5、宣传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创建安全校园

    6、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7、人人遵守消防法规,自觉爱护消防器材

    8、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9、人人讲安全,校园就平安

    10、安全规章在我心中,生命保证在我手中

    11、热爱生活,保护生命,让每个家庭幸福安康

    12、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师生安全

    13、安全规章是生命,自觉遵守是保证

    14、严格安全管理制度,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15、和谐校园是我家,维护安全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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