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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大学2007年“12·4”普法宣传日活动方案(2007年12月4日)

    作者:  来源:  编辑:    时间:2016-02-19 14:48:35    浏览:


    青岛大学2007年“12·4”普法宣传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法制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二、活动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批转的《青岛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市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决议》精神,开展党的十七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重要精神、《中华人民共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法制观念、提高师生法律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07年12月4日至2007年12月20日

    四、主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青岛大学“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承办单位

    法学院团总支,法学院学生会

    六、活动安排

    1、12月4日,举行主题为“弘扬法制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大型横幅签名活动;同时举办以党的十七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重要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奥运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与广大师生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览活动,在校园展出展板、张贴海报。

    2、12月5日,将签名横幅悬挂于校内主要路口进行宣传;“青大之声”广播台通过校园广播开展法律知识宣传。

    3、12月10日,举办“模拟法庭”活动,通过舞台剧进行案件再现,用生动活泼的形式向全校同学宣讲法律知识。

    4、12月15日,举行法律专家讲座,邀请法学专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举办2次讲座,帮助同学提高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

    5、12月16日,举办校园法律咨询会,法律专业的同学将所学专业知识与实践普法结合起来为全校师生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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