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有创新,有独特见解,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4、内容丰富,文风朴实,文字简洁流畅,说理透彻,结构严谨;
5、申报人政治、思想、品德和工作表现好,工作成绩较突出。
三、奖项及等级划分条件
本次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若干项。
一等奖:有独特见解,有相当的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在国内、省内有较大的影响,对研究或工作有重大意义;
二等奖:观点有新意,或在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新的发展,在学校或地方有较大影响,对研究或实际工作有较大意义;
三等奖: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补充或新见解,并有一定的影响,对研究或工作有指导意义。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评选工作经个人申报登记,各高校初选。在校生20000人以上的普通高校申报5—7项,在校生10000—20000人的普通高校申报3—5项,在校生10000人以下的普通高校及专科学校、成人高校申报3项。每项参评成果及申报表各1式5份(其中须含原件1份),申报截至日期为
2004年
6月
20日
,各高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成果寄送烟台大学宣传部。
收件人:王兴兰 邮政编码:264005 联系电话:0535—6902243、6902353。
申报表须经校党委同意盖章,分别附于5份参评成果上,凡不按要求申报者一律不予受理。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进行评审。成果一经申报,概不退还。获奖成果另发文通报并颁发证书。
附:2003年度全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表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2004
年5月8日
2003年度全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表
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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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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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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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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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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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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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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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何种刊物于何时发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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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参加过何种评选获得过何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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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内容摘要(作者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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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成果的社会意义和学术价值(由所在学校聘请有关专家学者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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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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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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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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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可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