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内部报刊重新登记审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    时间:2025-11-12 10:30:00    浏览: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内部报刊管理,决定对全校所有内部报刊进行重新登记审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参照文件《青岛大学形象标识、文化宣传活动及设施管理规定》(青大党办字〔2025〕19 号)规定的需审批的内部报刊范围,对本单位内部报刊进行全面摸排,确保无遗漏完成重新登记审批。

    2.经批准出版的内部报刊,出版后须及时向党委宣传部送交样本以备审读、存档。请一并提交对应内部报刊的样本(已创刊的报送最新一期,拟创刊的报送办刊方案)。

    3.内部报刊每年 12 月下旬须到党委宣传部办理年审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的,即注销登记,不再批准出版。本次登记审批完成后,本年度无需再办理年审注册手续。

    4.严格执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主办单位须明确责任人,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报刊内容的合规性全面负责。

    5.请各单位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前在网上办公系统“个人空间-事项申请-更多-公共模板-宣传思想文化类”里填报《青岛大学内部报刊审批表》,类型请统一选择“创刊”(含以往已登记审批过的),并按要求上传样本附件。

    6.本次为集中登记审批,后期如有创刊、变更(名称或主办单位等)、年审、停刊等情况,请提前 5 个工作日在办公系统填报《青岛大学内部报刊审批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工作联系人:朱雨彤   联系电话:85953285


    党委宣传部

    2025 年 11 月 12 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学校形象标识检查与规范使用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卓越影像 镌刻青大”校园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