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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    时间:2016-02-19 14:57:04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 〔2004〕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设立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计划项目,由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支持重点

    (一)2014年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其中资助项目30项、自筹经费项目20项。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经费由省委高校工委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重点用于支持省属高校中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申请的研究课题,其他高校只能申请自筹经费课题。

    二、课题申报及要求

    (一)课题研究要着重面向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普遍、长期和宏观指导意义的问题。研究成果既要有较强的学术性,又要对工作有现实指导意义;既要有较强的理论性,又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

    (二)课题选题参见《2014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可在《课题指南》中选题,也可结合《课题指南》自拟题目。优先支持以问题为导向、与工作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及具有前瞻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创新试验项目。

    三、课题申报条件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条件参照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资助对象侧重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一线人员,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应作为课题的主持人。

    (二)自筹经费课题应附出资证明(说明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每个课题不低于0.5万元。

    (三)课题可由1所高校单独申报,也可以由1所高校牵头、2~3所高校参与共同申报。省属本科学校每校限报2项,部属学校、高职高专、民办学校每校限报1项。

    (四)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主持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尚未结题者;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成果;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四、课题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课题申报和评审,学校初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后,在此基础上确定报送课题。

    (二)申报人必须认真填写《2014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

    (三)各单位请于2014年4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交至党委宣传部(办公楼341)。联系人:孙竹媛、李鹏。联系电话:85953160。申报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邮箱地址:8595316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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