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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

    作者:  来源:  编辑:郭书君    时间:2020-09-10 09:05:29    浏览:


    各学院党委、校直各党委(党工委、党支部):

    根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工作安排以及上级部门有关理论学习要求,现就2020年9月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0年9月10日—9月30日

    二、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2.《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

    3.习近平:《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求是》2020年第17期);

    4.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9月3日);

    5.习近平: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9月8日);

    6.习近平: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的讲话(8月24日)。

    7.习近平:不忘立德树人初心 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 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新华网 9月9日)

    (二)中央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重要资料和书籍

    1.《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2.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向张桂梅同志学习的通知》(教师〔2020〕8号);

    3.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

    4.中共教育部党组:办好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5.《新中国70年》《站起来 富起来 强起来——新时代新思想新视野下的新中国史》《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二卷等。

    (三)学校重要会议精神、校领导讲话、重要文件

    1.胡金焱:在中共青岛大学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2.胡金焱:在2020年暑期中层干部学习研讨班上的讲话提纲;

    3.夏东伟:在2020年暑期中层干部学习研讨班上的总结讲话;

    4.《青岛大学教职工荣誉体系设置方案(试行)》(青大党办字〔2020〕28号);

    5.《青岛大学校领导巡听督学基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青大党办字〔2020〕29号);

    6.《关于建立教职工荣休制度的指导意见》(青大党办字〔2020〕27号)。

    (四)警示教育

    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精准监督严格执纪 狠刹奢侈浪费歪风(8月26日);

    2.中共山东省纪委关于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8月12日)。

    三、学习形式

    1.个人自学。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开展线上自主学习。

    2.交流研讨。围绕学习主题开展2—3次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活动。

    3.开展大讨论。结合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继续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推进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组织撰写高质量的理论文章。

    4.开展现场教学。结合党员教育活动,利用党日活动时间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深入党性教育基地和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实践考察和现场教学活动,丰富学习形式和载体。

    四、工作要求

    1.校直各党组织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9月份中心组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

    2.校直各党组织要按学习规则的要求做好中心组集体学习和交流研讨的考勤和学习记录,中心组成员要记好学习笔记和学习体会,统一备查;

    3.校直各党组织于9月30日前,向党委宣传部报送本单位9月份中心组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党委宣传部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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