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文化引领工程,不断凝练和打造校园文化精品,建设形成一批反映时代特点、具有青大特色的校园文化精品项目,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首届校园文化精品项目申报工作。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校特色打造校园文化品牌,促进校园文化引领式发展、突破性创新,充分挖掘校园文化资源,形成较强的品牌效应和育人实效,使校园文化成为激励全体青大人追求卓越、争创一流的强大精神力量。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须主题鲜明,符合以文化人、以文育人要求,具有青大特色,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申报精品项目应已形成较完善的工作机制且已开展3届以上,在校内外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3.申报培育项目应已形成较成熟的工作思路且已开展1届以上,在本单位得到师生广泛参与和认可,具有一定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类别
1.文化育人项目类:申报项目应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新时代伟大成就的育人功能,在思想引领、志愿公益、文化传承、学术科技、体育竞技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及特色品牌。
2.原创文化作品类:申报项目应为师生自主创作生产、可推广性强的校园文化作品,包括舞台剧、音乐、舞蹈、影视、文学等多种形式,聚焦时代主题,具有一定展演基础,师生满意度、参与度较高,社会反响与教育效果良好。
3.文化教育阵地类:依托现有的文化教育阵地,加强中华文化基因的校园传承,定期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打造特色文化教育阵地品牌,彰显校园环境文化教育功能。
4.其他行之有效的大学精神培育、学风校风建设、创新创业文化、校友文化、校史发掘等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四、申报须知
1.项目申报主体为各单位,可多个单位联合申报。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在校学生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由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须配备指导教师。
2.本次计划立项精品项目5项左右,培育项目10项左右,具体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决定,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学校将每年组织优秀项目进行汇报交流,对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并优先推荐参加校级以上思政、文化等成果评选和奖励申报。
3.设立专项经费,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精品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培育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立项后先行拨付资助经费总额30%用于项目启动;中期考核合格后,拨付资助经费总额30%用于项目推进;终期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40% 资助经费,项目经费使用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成立文化精品项目指导与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立项工作,组织专家在项目立项、中期考核、终期验收中进行评审。精品项目须在实施周期内,形成1篇经验总结报告或工作案例,在省级以上媒体专题报道;培育项目须在实施周期内,形成1篇经验总结报告或工作案例,在市级以上媒体专题报道。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学校工作要点和中心工作,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推动文化引领工程落到实处,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承担使命、展现作为,认真调研论证项目的前期基础和实际意义,以项目走实、品牌走精为基本原则,科学申报。
2.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文化作品、文化场馆的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作用,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熏陶、受教育。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和培育工作。请填写《青岛大学校园文化精品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12月13日前将签字盖章纸质版材料交至党委宣传部(办公楼31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wxcb@qdu.edu.cn。
附件:青岛大学校园文化精品项目申报书
党委宣传部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