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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    时间:2018-02-26 18:49:28    浏览:


    各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评选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申报我校校园文化建设方面的优秀成果,参加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参评成果要体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遵循大学文化建设规律,借鉴吸收人类文明成果,以实施科学文化素质教育为基础,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校园文化环境为重点,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导向,弘扬主旋律,突出高品位,注重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结合,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

    二、时间及内容要求

    申报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4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13年以来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1.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

    2.突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举措与实践。

    3.陶冶大学生道德情操、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

    4.推动高校进一步发挥文化传承与创新功能,促进高校校园文化繁荣的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

    5.促进广大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营造校园实践育人文化氛围的方法和经验。

    6.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三、成果形式

    1.理论与学术类

    经新闻出版机构批准的公开或内部报刊发表或出版社出版的论文、论著;虽未公开发表,但却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对实际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调查报告、方案、经验总结、建议等。

    2.声像类

    出版或制作的反映校园文化建设内容的资料片、宣传片、教育片、宣传画、画报等。

    3.活动类

    学校开展的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学术科技、文娱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包括各类主题教育活动、节庆活动、社团活动、网络文化活动等。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单位要在系统总结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评选推荐,确定评选项目。在要求申报的3类成果中,至少报送1项。

    2.各单位将参评成果材料及申报表各一式3份(其中,理论与学术类、声像类成果需提供原件一份),各类成果汇总表(加盖公章)1份于2014年7月5日前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办公楼341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85953160@163.com。联系人:孙竹媛 李鹏,联系电话:85953225 5895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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