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办字[2006]24号
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校直属各单位:
2005年7月,《青岛大学道路、楼宇及园林等命名方案》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该《命名方案》经过一年试行,效果良好;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原楼宇、道路、园林等名称与该《命名方案》不符的,同时废止。
附:青岛大学道路、楼宇及园林等命名方案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方案 通知
青岛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6年7月20日印发
附:
青岛大学道路、楼宇及园林等命名方案
一、命名原则
1、大学的楼宇、园林、广场、道路餐厅等公共设施,是广大师生学习、工作、生活不可或缺的依托,也是大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这些设施命名,是校园文明建设的支柱性因素之一,体现出学校的丰厚文化内涵,有利于培育校园文化、提升文化品位。
2、设施命名,需相对稳定、耐品味耐咀嚼,不宜朝令夕改。因部分设施在2000年秋校园文明建设评估期间已经定名,现在继续命名,应与既有名目(如百卉广场、海月广场,百卉路、海月路,仁园、宇园、莘园等)的命名原则相符;个别有悖者,可做微调。
3、新取名目,宜上应天象、下合地貌、中致人和,显示天人合一、和谐向上等气象;寓意应该内蕴丰厚、平正通达,不媚不俗、忌偏忌怪,读之顺口、闻之入耳;意义应指向单纯,以免生误解和歧义;前后左右宜呼应,成互补、对称格局。
4、东西院主干道,沿用原有“百卉路”、“海月路”名称。园间和楼间小路以临近园名命名;若不足,则以临近楼名命名。
5、楼宇的命名以校训为基本依据,尽量与校训内涵形成统一整体。以“德、行、博、思”作为命名的四大关键词,取“修德笃行,博学深思”之意。高校为育人单位,德为百行先,故学校部分综合性楼宇和师范学院主建筑以“德”起首命名。“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为政》),师生不仅要博学,更应有思考和行为能力,故教学楼宇均以“博”、“思”命名,学校部分综合性楼宇以“行”命名;除少数名称外,均有原典出处。另:教学楼宇一般不宜按现使用学科类别取义,以免以后调整时频繁更改。教职员工宿舍楼(区)和学生公寓楼(区)以“水”为主题整体命名,以数字1、2、3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