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突出的人格力量、情感力量,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四、评选表彰
(一)申报。各单位自愿申报,并填写青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集体创新奖和个人创新奖申报表(附后)。学校将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认真考察研究后,向市委高校工委推荐1个单位和1—2名个人作为创新奖候选单位或候选人。
(二)评选。市委高校工委组织专门评委会,根据参评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评选(考察),确定初选名单并进行公示,报市委高校工委书记办公会审定。
(三)表彰。市委高校工委将下发表彰通报,向集体创新奖和个人创新奖获得者颁发奖牌和证书,对集体创新奖给予3000元奖励,对个人创新奖给予1000元奖励。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的评选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按照中央和省、市、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系列意见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做好申报工作。
2.认真组织。各单位要认真把关,按照文件要求,遵循评选的范围和条件,坚持实事求是、自下而上的原则,进行推荐。申报项目要突出创新做法和实践成效,切忌推荐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
3.报送要求。各单位认真填写《青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申报表》(申报项目说明不少于3000字)电子版,个人创新奖申报人需提供发表论文的证明材料(如期刊复印件),此材料只用于认定申报者资质,可与申报项目无关。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13年10月11日前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邮箱85953160@163.com。
联系人:孙竹媛;联系电话:85953225。
附:1.青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集体创新奖申报表
2.青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个人创新奖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