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网络育人能力,加强全校新媒体运营和管理,根据《青岛大学新媒体建设与管理规定》(青大党办字〔2019〕29号)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校内各单位新媒体平台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以学校、学院、职能部门或直属单位名义建设,认证为青岛大学的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抖音、B站、小红书、今日头条、百家号、企鹅号、APP移动客户端等。
二、检查要求
(一)自查自纠
1.摸清底数。对本单位新媒体平台账号进行逐一排查,理清所有新媒体平台的运维情况、责任人员。
2.责任到人。新媒体账号绑定人必须为在职教师。非在职教师为绑定人的新媒体账号不得以青岛大学任一组织(含社团)名义继续运营。
3.严把内容。对新媒体平台所发布信息进行筛查,严查错敏信息、暗链黑链等,尤其注意表述出现“低级红”“高级黑”等内容。
4.尊重知识产权。避免使用存在互联网侵权风险的图片、字体、文章及动图等素材,严格防范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 。
5.及时更新。对长期闲置未更新、计划不再使用、或单位认为有必要关停的新媒体平台,以及无在职教师指导审核、运营者离开学校且未进行妥善交接的新媒体平台,及时注销关停。
(二)登记备案
请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在办公系统填报《青岛大学官方新媒体平台备案表》。所有学生社团开设的公共账号由归属单位负责报党委宣传部。
三、其他
1.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工作,将其作为更好地发挥新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原则进行日常管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对设立的新媒体平台开展自查,摸清底数、完善队伍、加强监管。进一步强化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工作流程,避免出现开而不管、管不到位问题。
3.坚持“非必要不开办”的原则,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原则上只开设一个二级平台新媒体账号,三级平台新媒体少开或不开,要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新媒体账号整合清理,对无力维护和停止使用的新媒体账号要坚决关停并及时注销。
4.对于未备案的新媒体平台账号,如被舆情大数据监测到,将视情况通报追责。
联系人:王沛然
联系电话:85953369
党委宣传部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