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5〕3号)要求和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现将第十届全校大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重点
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实施日常性教育与专题性教育相交织、线上平台与线下活动相补充、校园内深度学习与校外实践拓展相融合的策略,持续优化宪法宣传教育的综合框架。
(一)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深刻理解宪法关于国家发展历程、根本制度、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徽国歌首都的规定,持续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国家安全法、国防教育法等法律。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注重运用新时代伟大变革成功案例,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性成就、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了解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投身强国建设实践。
(三)深刻理解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发展教育事业等方面的规定,认真学习宣传民法典、教育法等与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及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明确相关法律规则为重点,普及青少年在家庭生活、校园学习、社会活动中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守法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二、工作方案
(一)“法治青年说”活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下称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设置“法治青年说”活动专栏,专栏包括优秀选手、成长故事、精彩演讲、活动历程等版 块,搭建师生共话法治、共享经验的平台,凝聚多方力量,让宪 法法治精神在教育实践中薪火相传。参加方式请参阅青少年普法 网网站公告中《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法治青年说”活动方案》。山东教育电视台将对部分省赛获奖选手进行采访宣传。(时间:7月-12月,责任单位:法学院、各学院)
(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青少年普法网设立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提供学生法治素养在线学习资源,完成在线学习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卫士” 标识。活动指南请参阅青少年普法网网站公告。(时间:7月-10月,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三)深入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选拔活动。
1.各单位广泛组织发动,深入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选拔活动。比赛分为大中小学法治情景剧比赛和演讲比赛、法治素养竞赛。学校将遴选推荐选手参加省级比赛,省级各项比赛具体时间和赛制另行通知。(时间:7月-10月,责任单位:法学院、各学院)
2.除通过学校集体遴选报送外,青少年普法网设立“网络风采展示”通道,各学院可通知学生自主通过青少年普法网积极参与,组委会从中遴选优秀选手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演讲视频上传通道将于10月11日17:00关闭。(时间:7月-10月,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四)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鼓励各学院广泛组织《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拍摄歌曲传唱 MV, 向青少年普法网报送,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浓厚氛围。青少年普法网将择优集中展播优秀作品,并颁发采用证明。(时间:7月-12月,责任单位:各学院)
(五)“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校园内宣传活动。
1.组织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教职工开展专题学习。(时间:11-12月,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学院)
2.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时间:12月份,责任单位:校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党委保卫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法律事务中心、法学院、各学院)
3.组织国家宪法日升旗仪式。(时间:12月份,责任单位:校团委、法学院、各学院)
4.教育部将于12月上旬举办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学宪法 讲宪法”全国总决赛颁奖仪式、各赛项优秀作品展示活动,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各学院要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共同参与。(时间:12月份,责任单位:各学院)
5.加强资源整合,组建学校专业普法志愿服务队,将宪法宣传与行业法规相结合,围绕校园安全治理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全校师生、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时间:12月份,责任单位:党委保卫部、法学院、各学院)
6.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做好宪法宣传普及工作。(时间:12月份,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法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校团委、工会、法律事务中心,各学院)
(六)开展全媒体宣传展示活动。鼓励各学院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积极报送相关短视频和图片、文字,学校将通过新闻网、官方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展示学习成果,并遴选优秀展示内容报送省教育厅参与全媒体宣传展示活动。(时间:7月-12月,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学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条件保障,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要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整合各方面普法需求,做好整体规划、加强工作统筹,科学安排各类法治教育宣传活动。
(二)力戒形式主义。要避免应试化学习,不得向教师、学生摊派学习任务,增加师生负担;不得把点击率、参与率作为考核指标,不得采取通报、排名等方式推动;不得出现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
(三)创新方式方法。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特点和实践需要,采取更多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增强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让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浸润学生心灵。
请各单位于 2025年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先进经验、困难和问题、意见建议等)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dwxcb@qdu.edu.cn。将组织开展情况纳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年度考核。
联系人:朱雨彤 联系电话:85953285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保卫部
工会
团委
法学院
法律事务中心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