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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优秀网络辟谣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郭书君    时间:2020-06-03 09:26:32    浏览:


    各学院(部),各部门、单位,校直各党组织:

    为充分发挥网络辟谣工作在网络生态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各方积极参与网络辟谣内容创作与传播,提升辟谣作品的吸引力、感染力、传播力,更好引导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省委网信办组织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优秀网络辟谣作品征集活动,现面向全校开展相关作品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扫除网络谣言,清朗网络空间

    二、主办单位

    山东省委网信办

    三、承办单位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山东大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四、活动时间

    活动自2020年通知发布之日开始,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9月20日,为作品征集报送阶段。

    第二阶段:9月21日一10月16日,为作品评审阶段。其中10月9日至13日为网络投票时间。

    第三阶段:10 月下旬,公布获奖名单,并进行优秀作品宣传展示。

    五、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省征集,省内单位、团体、组织、个人均可参与。

    六、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紧扣“扫除网络谣言 清朗网络空间”活动主题,内容鲜活生动,作品坚持正确导向、健康向上,科学严谨、来源规范、依法合规,可涉及社会民生、经济、文化、科普等各方面,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

    2.作品形式:鼓励作品形态、表现形式手段等创新,文章(新闻、评论等)、平面(图片、书画、漫画、H5等)、音视频(歌曲、微电影、直播、视频短片、动画短片、音乐MV、公益广告等)等不同体裁类型的作品均可参与征集活动。

    3.格式要求:音视频长度控制在2分钟之内,音频采用 MP3格式,视频采用 MP4 格式,横竖屏皆可,视频画面尺寸16:9,分辨率1920×1080。图片、书画、漫画类作品格式为JPG,每张不超过10M,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H5页面包含场景需5页以上10页以下,内文100字以内的说明。

    4.每件作品需附300字以内简介,鼓励作品在互联网特别是新媒体平台传播。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作品,除提供作品外还需提供可浏览链接地址。

    5.所有投稿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不涉及版权问题,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作品报送后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将该作品无偿应用于平面媒体、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平台公益宣传。获奖作品将被推荐参加国家有关征集展示活动。

    七、评审方式

    本次活动设置作品初评、网民投票和专家评审三个评审环节,综合评选出社会影响大、网民反响好、网络关注度高,易于接受、乐于传播的优秀网络辟谣作品。

    1.对作品从创作主题、形式、内容、原创性、影响力、传播力等方面进行初评。

    2.初评后的作品,将在活动专题网页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专题页面上和“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网民可关注“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同时,将邀请相关专家对作品进行评价。综合网络投票和专家评价结果,产生获奖作品。

    八、奖项设置

    作品按照文章类、平面类、音视频类分别设置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800元奖金,并颁发证书。

    九、报送要求

    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推荐优秀作品并严格审核把关。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请将报名表和作品电子版以“单位名称+个人姓名+作品分类及名称”命名,发送至宣传部邮箱85953160@163.com。

    联系人:李鹏;联系电话:85953160。

    附件:1:2020年度山东省优秀网络辟谣作品汇总表.docx

    2:2020年度山东省优秀网络辟谣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docx

    3:活动平台.docx

    党委宣传部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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