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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郭书君    时间:2020-06-22 09:19:02    浏览:


    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工作抓细抓实,生动活泼地传播主流价值理念,推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贯彻落实,根据中宣部和省委宣传部工作部署,拟在全市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现将我校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积极组织动员广大电影工作者和微电影爱好者,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讲好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故事,讲好众志成城、科学抗疫的故事,讲好履职敬业、追梦报国的故事,透过“小场景”“小故事”,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基层的生动实践,展示青岛干部群众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的时代风采,努力推出一批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接地气、百姓喜闻乐见和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内涵的优秀微电影作品。

    二、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作品要主题鲜明、积极向上,讴歌真善美、鞭笞假恶丑,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要视角新颖、画面生动、富有感染力,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作品须为原创,参赛单位及人员须拥有参评作品的合法版权,如发生侵权等问题,相关法律责任自负。

    (二)时长要求

    微视频时长在3分钟以内;微电影时长分为5分钟和15分钟(最长不超过20分钟)两个类别。

    (三)体裁要求

    作品分为微电影(含故事片、纪录片、专题片、纪实片、动漫)和微视频等体裁。

    (四)格式要求

    1.视频格式:MP4格式,画面质量要求为1080P。

    2.音频标准:电平小于等于-6dB,瞬间不超过0dB。

    3.字幕标准:有完整的唱词,且中文唱词须为简体字;唱词位置不得超出画面之外;需制作完整的片头和片尾;不可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如片中配有插曲,需配有中文字幕。

    三、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广泛组织创作征集,精心打磨提高并认真筛选,推选出反映本单位水平的微电影作品。申报单位或个人需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作品授权书》(见附件),于7月25日前将作品和相关表格发送至邮箱85953160@163.com,后续根据通知报送纸质版材料。

    四、组织展映展播和参评活动

    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广播电视台将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推出一批优秀作品在全市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和各类社会媒介集中展映展播,并给予适当奖励。在集中展映展播基础上,进行优中选优,推选部分作品参加中宣部和省委宣传部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在全国全省范围向社会发布,在国家和省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和各类社会媒介集中展映展播。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宣传部孙竹媛,李鹏,电话:85953160。

    党委宣传部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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