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宣传文化设施管理,营造良好的迎新工作氛围,根据《学校形象标识管理和文化宣传活动及设施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规定,现对2020级本科生新生报到入学期间横幅、宣传栏、海报、展板、电子屏等校内宣传文化设施的更新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内容审核,坚持事前审批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应明确本单位宣传文化设施(包括宣传栏、横幅、海报、展板、电子屏等)责任人,在新生报到前期及时更新并做好维护。
各单位主要领导应从政治方向、文字表达等方面对宣传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内容更新应提前填报《校园宣传文化设施宣传内容审批表》,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制作和宣传,并严格按照报批内容开展宣传。
二、加强分类管理、做好后期维护
1.学校在新生报到入学的主要公共区域,统一设置宣传标语。
2.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应在所属宣传栏、电子屏进行迎新主题宣传,可在所在楼宇及学生所在宿舍楼制作展出特色迎新横幅、展板,横幅和展板迎新结束后应及时拆除。
3.严禁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在校园内张贴、悬挂、散发各种商业性宣传材料及摆设商业性宣传摊点等。严禁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未经审批在规定区域外的其他区域设置宣传品。
三、审批方式
《校园宣传文化设施宣传内容审批表》一式两份,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办公楼317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85953160@163.com ,联系人:孙竹媛,联系电话:85953160
迎新期间,校党委宣传部将联合后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对校内公共区域的宣传文化设施和各类宣传品进行督查。
附件:《校园宣传文化设施宣传内容审批表》
党委宣传部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