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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

    作者:  来源:  编辑:郭书君    时间:2020-10-02 09:01:57    浏览:


    校直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医学部党工委:

    根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工作安排以及上级部门有关理论学习要求,现就2020年10月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0年10月1日—10月30日

    二、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2.《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

    3.习近平:2019年10月1日《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9年9月30日《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2019年9月29日《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上的讲话》(《求是》2020年第19期);

    4.习近平: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求是》2020年第18期);

    5.习近平: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2020年9月22日);

    6.习近平: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2020年9月17日);

    7.习近平: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讲话(2020年9月11日);

    8.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2020年9月22日);

    9.习近平:在联合国成立75周年纪念峰会上的讲话(2020年9月21日)。

    (二)中央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重要资料和书籍

    1.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2020年9月14日);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2020年9月26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

    4.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

    5.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

    6.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

    7.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

    8.《新中国70年》《站起来 富起来 强起来——新时代新思想新视野下的新中国史》《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二卷等。

    (三)学校重要会议精神、校领导讲话、重要文件

    1.《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暂行办法》(青大党字〔2020〕41号);

    2.《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关于表彰青岛大学最美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青大党字〔2020〕39号);

    3.《关于印发青岛大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青大党办字〔2020〕31号);

    4.《关于印发青岛大学教职工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青大人字〔2020〕36号)。

    (四)警示教育

    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9月28日);

    2.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六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9月22日);

    3.山东省纪委公开曝光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9月28日);

    4.中共山东省纪委公开曝光5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9月24日)。

    三、学习形式

    1.个人自学。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开展线上自主学习。

    2.交流研讨。围绕学习主题开展2—3次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活动。

    3.开展大讨论。结合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继续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推进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组织撰写高质量的理论文章。

    4.开展现场教学。结合党员教育活动,利用党日活动时间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深入党性教育基地和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实践考察和现场教学活动,丰富学习形式和载体。

    四、工作要求

    1.校直各党组织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10月份中心组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

    2.校直各党组织要按学习规则的要求做好中心组集体学习和交流研讨的考勤和学习记录,中心组成员要记好学习笔记和学习体会,统一备查;

    3.校直各党组织于10月31日前,向党委宣传部报送本单位10月份中心组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党委宣传部

    2020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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