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 日前,教育部公布了首批40所“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名单,我校名列其中。据介绍,为推动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在高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教育部组织专家审核认定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了40所高校为“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
近年来,我校立足“四有”教师标准,不断深化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完善评价方法,坚持综合考评,激发了教师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取得明显成效。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中,我校一是遵循“人岗相适、个性发展、学科差异、院为主体”的原则,实行教师分级分类工作,科学设置各类教师岗位开展教师分类,实施精准考评。二是突出对教师的综合评价,推动评价标准创新。坚持把师德作为岗位竞聘的首要条件。突出教学业绩标准,明确教师教育教学责任。完善科研评价导向,建立分类学术评价标准。三是坚持重点引领,构建人才评价机制。学校不断推进评价机制创新,建立起一套包括教学业绩、科研业绩、学术资源建设业绩和人才基本数据考核为主要内容的人才评价体系。力求做到考核内容合理,实现了人才评价量化客观、考核动态考聘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