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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在机关推行落实首接负责制及限时办结制等制度 推进主题教育落实见效

    作者:  来源: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编辑:魏喆吉    时间:2019-11-08 23:08:27    浏览:


    新闻网讯 近日,学校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务实型、服务型、和谐型、效率型”机关,着力提升相关单位服务师生办事的质量和效率,推进主题教育落实见效,决定在机关推行落实首接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积极作为与否定报备制、及时反馈制等四个方面效能建设的规章制度,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精文简会和规范有关校务活动的通知》。

    首接负责制是师生或者外来客人到机关各部门、科室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的制度。首次依照职责接待来访人的机关工作人员是首接第一责任人。办法明确了首接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引导至相应负责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相应负责人;首接人必须一次性告知来访者与办事相关的全部事项和所需的材料,应一次办结(告知),不得出现多次办理的情况。

    限时办结制是指机关各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的制度。办法强调,各部门要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严格执行;凡属于职责范围且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待办事项,必须立即处理,及时办结;对于条件不完备的待办事项,要做出合理解释,并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和提交的全部材料以及注意事项;对于领导、上级部门交(批)办的事项,承办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结;对于需要协调其他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应主动加强协调、沟通,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积极作为与否定报备制是指机关各部门对工作事项要积极主动办理,不能办理而给予否定的,必须向上一级领导报告的制度。办法强调,各部门要积极作为,能办的事项要立即办,难办的事项要努力办;涉及几个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事项,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办理;按照政策规定不能办理而给予否定的事项,要将否定情况及理由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报告部门负责人,并向交(申)办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做出解释说明。

    及时反馈制是指机关各部门对承办事项的办理过程、有关情况和最终结果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尽快告知交(申)办方的制度。办法强调,对上级机关交办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予以上报;对下级机关申办事项,属本部门工作范围的,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或办理过程;对不属于部门工作范围的,应尽快移交到相关单位,同时将交接信息反馈给交(申)办方;确实不能按时办结的,应主动向交(申) 办方做出说明,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尽快办结。

    关于进一步精文简会和规范有关校务活动的通知,是学校推进工作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通知强调,要进一步精简会议安排,规范会议流程,严格会议审批,加强会议统筹,严格控制会议规格和规模,少开会、开短会;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提高公文办理效率,内部请示严格办理时限,公文办理(除涉密及不予公开的文件外)全部通过网上流转、反馈;今年下半年会议数量要比上半年精简1/3以上,发文数量比上半年减少1/3以上。通知还对校领导公务活动、综合文稿统筹、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大型活动审批、督查督办等事项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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